1月5日,记者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布了“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其中并未涉及企业社保问题。
按照北京市政府统一部署,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办事地点不变,税务部门在市、区两级社保中心派驻税务干部,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联办服务。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方式和街乡、村组、学校等单位代办渠道、办事地点不变。
最为值得关注的是,该通知涉及的只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两大群体。对于参保人数最为众多的企业,该通知并未提及。记者就此致电北京人力社保热线12333,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业务暂时仍主要由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
对于企业社保征收暂缓移交税务的原因,有观点认为,过去有些企业并未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而是按照相对较低的标准缴纳社保费用。而税务部门直接掌握着企业的工资数据,社保费用征缴一旦由税务部门来接管,企业或必须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费用,可能明显加大民营企业的社保压力。
还有业内人士分析,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涉及到的人数、数据、情况繁多,前期工作未彻底完工也可能是延缓移交的原因之一。
2018年,财政部、国税总局、社保部门也在“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方面给予了回应,在实施征收改革时,同时会会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原则上要兼顾企业的社保负担。相信接下来,除了北京之外,接下来会有更多省市会出台类似”暂缓“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