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晚,藏格控股(000408)公告称,公司收到青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
11月25日晚,藏格控股(000408)公告称,公司收到青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中证调查字2019035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藏格控股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虚増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31663826.82元,虚增利润总额128325919.05元,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89%,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468491820.48元,虚增利润总额477383385.51元(含相关的其他收益),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9.90%。
二、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
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藏格控股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2017年虚增预付账款240788270.93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3.11%和净资产的3.68%;2018年虚增应收账款4710000.00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0.05%和净资产的0.06%,虚增预付账款281329947.78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2.99%和净资产的3.59%。
三、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事项。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藏格控股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利用虚假贸易业务预付账款、钾肥销售业务应收账款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共计2214025844.23元。其中,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归还占用资金50325660.00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占用资金余额为2163700184.23元。藏格控股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上市公司和实控人等16人遭罚
针对藏格控股涉嫌存在的违法事实,青海监管局拟决定:
一、对藏格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肖永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
三、对吴卫东、刘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四、对曹邦俊、肖瑶、王聚宝、郑钜夫、王卫国、姚焕然、亓昭英、邵静、侯选明、李光俊、蒋秀恒、方丽、张生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
对于证监会的这一处罚,公司表示认罚。公司已向青海证监局递交书面回执,表明公司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