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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万维逾期三年未退50万保证金被起诉 曾多次涉嫌合同纠纷

要闻2019-11-15 289来源:互联网
昆仑万维至今仍未退还剩余50万保证金。按照协议约定滞纳金为70.5万元。严重损害汇元科技公司权益,故诉至法院。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北京汇元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元科技”,832028)与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万维”,300418.SZ)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9年10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6日裁定的民事判决书((2017)京0108民初30330号)显示,2013年2月20日,原告汇元科技与被告昆仑万维签订了《汇元网开放式平台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依照补充协议一的约定,原告于2013年5月7日向被告支付保证金200万元,被告应于协议期满后两个工作日2016年2月24日内无条件退还原告全部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应退千分之三逾期滞纳金,按照补充协议二的约定,被告于2014年3月30日向原告提前退还保证金150万,剩余保证金在2016年2月24日退还,但截至到期日仍未退还剩余50万保证金。截至起诉,被告仍未退还上述钱款,按照协议约定滞纳金为70.5万元。被告不履行合同约定行为,严重损害公司权益,故诉至法院。
 
原告汇元科技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昆仑万维返还向原告返还保证金50万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70.5万元(计算至2017年6月7日,自2017年6月7日至实际支付之日的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另行计算);本案诉讼费用及为催收借款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告承担。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这不是昆仑万维近年第一次陷入合同纠纷。2019年3月1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04民初26480号)显示,原告上海沃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锐公司”)与被告昆仑万维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沃锐公司于2018年12月15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2018年12月26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京0107民初2497号)显示,原告北京盛世缔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昆仑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昆仑万维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驳回北京盛世缔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起诉。北京昆仑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昆仑万维孙公司。
 
2018年10月31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京0108民初25096号)显示,原告叶伟健与被告昆仑万维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利息损失3.59万元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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