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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因四大不规范问题 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要闻2019-04-15 200来源:互联网
4月4日,拉芳家化(603630.SH)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拉芳家化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4月4日,拉芳家化(603630.SH)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拉芳家化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近期,广东证监局近期对拉芳家化及并购标的上海缙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缙嘉”)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1.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2017年8月28日拉芳家化在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情况下,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134.3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前期支付的印花税及财经公关费用;拉芳家化董事会未按规定对2017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核查,未对2017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及时披露。
 
  2.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合并报表范围有遗漏;二是销售费用归集期间不准确;三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四是跨期确认销售收入。
 
  3.信息披露不准确。一是披露上海缙嘉的品牌使用权不准确;二是披露上海芳星有关信息有瑕疵;三是未披露上海缙嘉资产、人员独立性不足的信息;四是披露的上海缙嘉收入不准确。
 
  4.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规范。拉芳家化未对收购宿迁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重大事项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股票回购、定期报告等已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遗漏内幕信息事项、知悉时间、登记时间、登记人等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拉芳家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拉芳家化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监管措施决定的内容告知相关人员,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相关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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