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根据证监会发审委公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IPO申请被否决。事实上,在连续七周保持100%过会率之后,瑞联新材也成为4月11日以来第一家被否的
6月6日,根据证监会发审委公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IPO申请被否决。事实上,在连续七周保持100%过会率之后,瑞联新材也成为4月11日以来第一家被否的企业。
那么瑞联新材涉及哪些问题?可能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商业模式和业务模式的稳定性等问题,导致了未通过。”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分析认为。
瑞联新材为何被否?
发审委一共提及五个问题,记者梳理发现涉及关联交易、股份代持、商业模式合理性、毛利率真实性、实控人债权债务及收入来源等。
具体来看:瑞联新材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晓春曾担任中国瑞联及其关联方深圳瑞联、宁波屹东的董事及高管,并曾持有深圳瑞联股权。但发审委注意到,刘晓春转让所持深圳瑞联股权的转让真实性、刘晓春偿还2958万元补偿款的资金来源。
瑞联新材曾向江苏御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并通过供应商向控股股东关联方博信达拆出资金。据此,发审委要求瑞联新材说明通过供应商向博信达拆出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相关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等。
山西义诺等11家企业为发行人的外协厂商和原材料供应商,部分未取得相关资质。发审委要求瑞联新材说明其中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存在关联关系、利益输送等。
瑞联新材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整体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发审委要求说明其中的合理性、可持续性等。
曾违法裁员两度败诉
同时,在2015年5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起有关瑞联有限的劳动争议纠纷则曝光了瑞联有限在2013年人员裁撤中违反劳动法的事实。
2014年8月29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宣判两起劳动争议纠纷均为瑞联有限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