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上市动态 > IPO > 和远气体官网存夸大虚假宣传 曾无证驾驶涉诉交通事故

和远气体官网存夸大虚假宣传 曾无证驾驶涉诉交通事故

IPO2019-12-12 377来源:互联网
11月29日,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气体)的首发申请通过。
11月29日,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气体)的首发申请通过。
 
自和远气体从2018年递交招股书后,就受到了媒体的关注,质疑其存在漠视安全经营、虚增超亿元营收、多次腾挪变更股权、流动负债大、为"空壳"供应商"慷慨解囊"等众多问题。
 
官网涉嫌夸大和虚假宣传
 
打开和远气体的官网发现,除了媒体报道和宣传片中提及的2020年10亿元销售目标恐难实现外,还发现有不少信息内容存在夸大和虚假宣传。
 
据远气体官网信息,其自称是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交投)成员企业。但是在湖北交投官网所列的成员企业中,却并无和远气体的名单。
 
同时,官网上还显示和远气体2015年企业实现销售7亿元,但招股书中却"自行打脸"。据2018版和2019版招股书披露,和远气体2015年至2018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04亿元、4.06亿元、5.75亿元、6.25亿元,官网上2015年7亿销售额不仅与招股书中3.04亿元的营收相关甚远,甚至后来几年的"快马加鞭"其营业也没有赶上7亿元的销售额。
 
此外,和远气体官网还表示,截至2016年,企业拥有宜昌与浠水两个氧、氮、氩空分生产基地,枝江、宜都两个液化天然气生产基地、宜昌2000m3/h高纯氢生产基地、武汉100m3/h高纯氦生产基地。
 
但是招股书只披露了公司目前拥有宜昌猇亭和黄冈浠水两个液态生产基地,潜江基地也将投产,这和官网中的表述也有较大的不同。
 
涉诉交通事故车辆或无证上路
 
和远气体是一家致力于各类气体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以及工业尾气回收循环利用的企业。据招股书披露,气体类的企业不仅获取需要《生产许可证》,还需要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书。
 
和远气体在招股书披露,企业自设立以来,通过申请和收购等方式,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获得12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张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1张生产许可证(其中包括食品级氮气生产许可证)、7张药品GMP许可证(主要用于医用氧)、15张充装许可证、6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虽然和远气体在招股书中表示有着全面的行业资质优势,但是却发现,和远气体还有一起因子公司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未决诉讼,而令人关注的是,该起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就在涉诉公司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前夕。
 
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和远气体的全资子公司发生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诉讼。2016年7月13日,湖北浠水蓝天员工綦某某驾驶的鄂J23895(挂鄂EA211,挂车属宜昌蓝天所有)重型罐式半挂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小轿车乘坐人员两死一伤。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该交通事故所引起的诉讼纠纷已经全部审理完结,对此最终确定公司产生负债共计33.45万元。
 
虽然交通事故所引起的诉讼纠纷已经完结,但该起交通事故发生时涉诉公司或可能还未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据招股书,湖北浠水蓝天成立于2010年7月,是和远气体的全资子公司,该企业经营范围为液氧、液氮、液氩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销售;氧气、氩气、二氧化碳零售批发、永久气体(氧气)的气瓶充装;2类2项道路运输等。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中披露浠水蓝天和宜昌蓝天分别是在2016年7月22日和2016年7月18日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地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件,有效期为4年到期需换证。前述交通事故发生在2016年7月13日,是在两公司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前,彼时两公司是否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我们也不得而知,否则浠水蓝天员工驾驶宜昌蓝天公司重型罐式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或为无证上路。
 
 

上市公司PR人社群